第一條為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改進工作作風,更好地為全校師生員工服務,結合學校機關作風建設要求和教務處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首問責任制是指首位接受以來訪、來電來函方式到教務處辦理公務、聯(lián)系事務、反映情況等事項的教務處工作人員,負責現(xiàn)場處理或引導辦理有關事宜,使之得以及時、有效辦理的責任制度。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是指學校的師生員工和社會各界人士到教務處辦事或來電來函咨詢有關事宜時,首位接洽的教務處工作人員。
第四條首問責任人履行以下職責:
(一)屬于職責范圍內(nèi)的事宜,首問責任人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辦理。
(二)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內(nèi),但相關人員不在,應提供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給辦事人員。若遇重大事項,首問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負責給對方答復。
(三)屬于其他科室職責范圍的,應及時告之相關科室及聯(lián)系方式,必要時親自引領前往。若相關科室因事無人在崗,首問責任人須代為接收,負責轉辦。
(四)不屬于教務處職責范圍的事項,首問責任人應予以解釋和說明,并告知服務對象具體承辦部門及聯(lián)系方式。
(五)屬于反映情況或投訴舉報的,首問責任人應對相關信息進行登記,交由相關責任部門(科室)處理。責任部門(科室)應將重要事項處理結果反饋首問責任人。
第五條首問責任人對服務對象必須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周到服務。
第六條對把握不準或者特別重大和緊急的事項,首問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七條首問責任人不作為,推諉甚至刁難服務對象,產(chǎn)生不良后果的,一經(jīng)查實,給予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當年考核不合格直至紀律處分。
第八條處長對實施首問負責制度負總責。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伊春職業(yè)學院教務處所有工作人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